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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分局沿革
创建初期
在宝泉岭垦区创建农场之前,无论是清朝的移民,民国时代的垦殖公司,还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开拓团,都没能改变“北大荒”的面貌。同时,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军阀、官僚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压迫与剥削,就是被他们强迫掠夺的那一部分土地,也不可能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而他们所造成的政治压迫与经济掠夺,则只能给广大劳动人民留下痛苦和灾难的记忆。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战败,国民党反动派又挑起了全面的内战。1947年,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阶段转入了战略进攻。为了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而生产更多的粮食,摸索和积累进行大规模机械化农业生产的经验,国家即着手在“北大荒”试办了国营农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1948年2月,诞生了绥滨农场。地址在绥滨县境内,当时,隶属于绥滨县领导。1949年10月,由松江省五所荣誉军人学校的1100多名荣残病复军人组成的开荒大队,在鹤岗市南郊创建了鹤立荣军农场(后更名为伏尔基河农场,现名新华农场)。当时,隶属于松江省荣誉军人管理处领导。1950年7月,由松江省公安厅劳改局在梧桐河与嘟噜河下游之间,沿松花江北岸,创建了劳改支队,对 外称梧桐河农场。1950年11月,由东北军区政治部解放军官教导第一团在鹤岗市东北郊创立了宝泉岭农场。当时,隶属于东北军区政治部领导。
建场之初,由于缺乏大农业生产的经验与设备,加上对农业技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本上是手工劳动与少量机械结合的粗放生产。由于党对初创的农垦事业加强了领导,以及第一代拓荒者的艰苦奋斗,无论是垦荒速度,还是农场建设规模,都是前所未有的,国营农场在“北大荒”站住了脚跟,为过渡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面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1952年底,在全国进行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同时,开展镇压反革命,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以及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抗美援朝”战争,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这时,随着党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社会主义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始实行,标志着全国有计划地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始。对于北大荒”的开发和建设,也迈开了新的步伐。
1955年11月,人民解放军农建二师五团(原步兵九十七师二九○团),在松黑两江的汇合处,创建了二九○农场。当时,隶属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领导。同年,党中央向全国青年发出了“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伟大号召。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亲自主持制定了组织城市青年到边疆垦荒的具体方案。经党中央书记处批准后,首先由北京团市委组织市郊区干部杨华、庞淑英、李连成、张生、李秉衡发起倡议,组织青年志愿垦荒队到黑龙江垦荒。在北京青年垦荒队出发以后,天津、河北、山东、哈尔滨、佳木斯等省、市青年,也积极响应号召,纷纷报名参加垦荒队,陆续地来到了萝北县境内垦荒,建立起了集体经济性质的村点(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各青年垦荒村点,都过渡并入了农场)。
1956年3月,铁道兵八五○九部队的部分官兵,在汤原县城东北,以原部队营房为依托,创建了八五○九部队农场(建场后,改名八五九农场,现汤原农场)。1957年1月,在宝泉岭农场莲花分场的基础上扩建为萝北农场。
自1953年到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农场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对农场进行了认真的整顿,明确了“投资少、收效快、收获大、不与民争地”的发展方针,确定了“增产粮食,积累资金,积累经验,培养干部,示范农民”的基本任务,使各农场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到1957年,各农场耕地面积总和已达56839公顷,粮豆总产48011吨,上交粮豆22927吨,商品率为47.75%。
农垦局时期(1958—1967年)
1958年4月,农垦部在佳木斯市成立了合江农垦局。3-5月间,17000多名转复官兵来到合江地区。他们一到,就按照农垦部提出的“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的“五边”方针,积极投入了规模宏大的垦荒战斗。他们有的充实到二九○、绥滨、宝泉岭、伏尔基河、汤原等农场僻建新的生产队,有的则头顶蓝天,脚踏荒原,创建了新的农场。
1958年10月,中共合江地区委员会与合江农垦局党委决定,把萝北县境内的江滨、预一师、预七师与萝北等四个农场、二十一个农村高级合作社、三十二个青年垦荒村点与移民村点合并,组成一个政企合一的三级制国营农场――萝北农场,又称萝北县,隶属于合江农垦局与合江地区双重领导。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萝北农场又称萝北人民公社。
从1958年开始,“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逐渐在农场泛滥起来。经过1959年冬的“反右倾”,使之更加泛滥成灾。同时,农垦部在1959年提出了“以大豆为纲”的口号,要求各农场以好地、好肥、好机械、好劳力投放于大豆生产,增加出口,以赢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结果使农场的作物比例失调,打乱了轮作制度,许多耕地没能秋翻。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并入农场的多数农村社员,不能适应农场大机械作业的要求;另外,苏联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停止供应油料,使多数机械不能开动作业;再加上1960年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各农场在1959年尽管依靠大豆获得了总计盈利403.5万元的好成绩。但是,在1960年,却蒙受了很大的损失,总计亏损了921.1万元。
1960年冬,党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1年初各农场开展了反“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特殊化风与瞎指挥风为内容的整党整风运动,比较好地解决了指导思想上的问题。1961年底召开的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确定了农场的经营方针、基本任务、生产项目安排比例、管理体制、场队规模、生产队管理、工资、机务工作,以及职工家属园田地等等制度与规定。同时,按照民主协商的原则,退出了那些不愿留在农场的农村社队与社员。
1963年1月,农垦部把合江农垦局与牡丹江农垦局合并,在佳木斯市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垦部东北农垦总局。同时,萝北农场与萝北县政企分开,原属萝北农场的分场,有的合并,有的撤消,分别组成了军川、名山、延兴、青年与江滨五个农场,同属于东北农垦总局的派出机构――萝北农垦分局领导。1964年11月,萝北农垦分局又与萝北县实行政企合一,其所辖农场,仍为上述五场。二九○、宝泉岭,当时是东北农垦总局所属的三级制农场;绥滨、新华(当时名伏尔基河)、汤原、依兰,为二级制农场。
自1961年经过一系列地调整,加强了领导,统一了政策,改善了管理,从1963年东北农垦总局成立到1967年,是农场有史以来最为兴旺发达的时期之一。1967年与1957年相比,各农场播种面积总计增加了248.7%,粮豆作物总产量增加了493.6%。1967年总计盈利1800.6万元。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1966年到1967年各农场的广大群众,都分裂成了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群众组织,并在各自的旗帜下,集结了名目繁多的造反团(队)。各农场领导机关,以至生产队,都受到了造反派的冲击,先后被夺了权。许多领导干部被游街示众、批斗、下放劳动改造。武斗,抄家、抓人、刑讯逼供,盛极一时。致使一批领导于部和部分无辜群众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有的甚至家破人亡。个别人乘机混水摸鱼,假借“革命造反”的名义,强抢霸占国家财物,或者勒索个人积蓄;有的又以所谓“扫四旧”(旧思想、旧文化、? 旧风俗、旧习惯)为名,任意破坏生产。但是,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文化大革命”进行了有力地抵制和斗争,经过多年建立起来的富有成效的生产秩序,没有被完全打乱整个生产工作,还能比较正常的进行,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破坏。再加上1967年气候条件较好,基本上是风调雨顺,所以,在生产上仍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果当时没有发生“文化大革命”,1967年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兵团时期(1968—1975年)
早在1965年秋,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向中央提出报告,建议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以屯垦戎边。1966年3月,由沈阳军区所属部队的转业官兵,组成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农建一师和二师,共辖9个团、24个营、94个生产连队。当时,进入今天宝泉岭垦区的有其中一个团(即通常说的萝北团),下属6个营、12个连队,分别编入了江滨、军川、名山、延军、青年、宝泉岭农场,各两个连队。
1967年秋,沈阳军区与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协商,重新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并纳入部队序列。1968年6月18日,由毛泽东主席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共同批准签发了《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报告》,即通常说的“六·一八”批示。1968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宣告成立。兵团机关设在佳木斯市原东北农垦总局所在地。
1968年8月25日,正式宣告二师成立。至此,宝泉岭垦区正式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区域,编入了部队的序列,成立了统一的领导机构。当时,师部设在萝北县。1968年11月,二师师部由萝北县搬迁至宝泉岭。原东北农垦总局宝泉岭农业机械化学校教学大楼为师部机关所在地(1969年4月,农机校被解散)。二师下属10个团,即八团(原二九○农场)、九团(原绥滨农场)、十团(原江滨农场)、十一团(原军川农场)、十二团(原名山农场)、十三团(原延兴农场)、十四团(原青年农场)、十五团(原宝泉岭农场)、十六团(原伏尔基河农场)、十七团(原汤原农场)。依兰农场为十七团的独立营。原黑龙江省蜿蜒河渔场为二师独立一营(1970年4月划归八团领导)。原东北农垦总局医院(即汤原医院)编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医院,归二师领导。原由兵团直属的独立一团(原嘉荫农场)、独立二团(原铁力农场)于1970年1月划归二师领导。十七团于1970年9月,由汤原县搬迁至蒲鸭河地区辟建新场,原有土地、房屋及部分职工,移交给了兵团直属的六十三团。同时,把原依兰农场划归六十三团领导。
1972年初,黑龙江省成立了国营农场管理局。8月,在佳木斯市设立了派出机构――合江分局。合江分局下属农场有香兰、莲江口、鹤立河、梧桐河、笔架山、合江良种场共6个农场(1976年兵团改制时,兵团与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同时撤消,以上6个农场,除笔架山农场外,其余5个农场,均划归宝泉岭管局领导。)
兵团二师组建后,原由政府主管的文教、政法、金融、财政、商业、外贸、税收等,都一并归由二师管理。这样,二师就成了党政军民四权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相对独立的社会与经济体系的半军事化组织。
组建兵团的时候,正是“文化大革命”处在高潮的时候。各农场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两大派群众组织,竞相争当革命“左”派,力图掌握农场的一切权力,互相攻击,从对方组织中揪人、批斗,甚至发展到全场性的大型武斗。在这种混乱的局面下,通过组建兵团,迅速扭转了两大派群众组织分裂立的形势,促成了两派群众组织的联合,对增进团结,稳定局势,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生产建设上,一方面积极扩大耕地面积,使各团(场)有了新发展,并新建了十七团(现普阳农场);另一方面,为适应生产发展与人口增长的需要,扩大了房建面积,修筑了道路,架设了各团(场)与二师师部的长途电话通讯网。与此同时,文教卫生等事业也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但是,兵团二师的组建,毕竟是在“文化大革命”高潮中建成的,不能不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从二师组建伊始,就全盘否定所谓“旧农场”。各农场原有领导干部与机关工作人员,以至一些生产队的干部,多数被下放劳动。二师师部、各团团部,从首长到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统由现役军人担任。副职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与各生产连队的干部,除保留了一少部分原有农场干部之外,主要从城市知识青年中选拔。各农场原来行之有效的一整套规章制度,被全面地废除了;批判了原农场所渭的“奖金挂帅”、“物质刺激”,否定多劳多得,普遍实行了等级工资月薪制;到处割资本主义尾巴,砍掉了职工家属园田地,限制职工家庭副业生产;盲目照搬大寨经验,大肆宣扬“革命化打败机械化,小镰刀战胜康拜因(收割机)”,任意贬低农业机械的作用。此外,瞎指挥、说大话、假话、空话、套话的风气日益盛行。再加上大量地接受城市知识青年,基本上无限制地吸收投亲靠友到农场来的农村劳动力,对职工子女实行包下来就业的政策等,使职工人数急剧增长。结果是劳动生产率与经营成果每况愈下。广大干部(包括多数现役干部)与职工,对组建兵团二师以后的问题,多次提出过中肯的意见,在行动上进行过抵制。值是,并没能从根本上改变势态的发展。加上自1968年以来连续的自然灾害,使农垦事业遭到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挫折。
1968年至1973年,国家对二师的投资累计达7784.5万元。以1973年与1968年相比,农用拖拉机增加了50%,耕地面积增加了40.3%(粮豆面积增加15.2%)。但粮豆总产量却减少77.9%。从经营成果上看,除1968年在农场原有基础上盈利1091.1万元之外,从1969年到1973年,连续五年亏损,累计亏损额达到了10634.2万元。1973年当年亏损4359.2万元,是历史上亏损的最高记录。
1973年,黑龙江省粮食局写了一份报告,分析了兵团粮豆产量与上交粮豆大量减少的原因是:自然灾害严重,指挥不力,机具不配套与施肥不足。10月,在全国粮食会议上印发了这个报告,分送给了国务院总理与各业务组。10月6目,李先念副总理在这份报告上写了批语:“这个兵团的生产情况,真有些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再不过问,恐怕明年要吃国家的粮食呢?我想兵团的全体指战员是不会甘心常此下去的”。同时指出:“材料所写的几个原因,可能有些道理,但不是主要道理,问题在于方针、政策是否正确……方针、政策不正确,人们的积极性是调动不起来的”(引自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黑龙江省农场经济研究所、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合编《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经济发展史》)。
1973年冬,中央决定生产建设兵团原由沈阳军区领导改为黑龙江省领导,把应由政府主管的金融、税收等,都交还给了地方政府。在建设商品粮基地方面,国家给予重点支持。二师及各团,先后分别召开了各种会议。有的召开党代会,有的召开干部或职工代表会,如实地传达了国务院与各级领导对兵团的批评,进行了初步的自我检查,并把会议精神,传达到了生产连队。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总结了经验教训。以此为起点,把经营管理工作提上了重要日程,加强了干部培训,改进了生产管理、定额管理、劳动管理、机务管理、计划与财务管理、经济核算、增产节约以及各行各业的? 增产措施等等。重视了科技人员的作用与科学种田。大力发展了工业,调整了部份产业结构,并对个别单位进行了整顿,放宽了职工家庭副业生产的政策。所有这些,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干部与群众的积极性,使二师的生产建设得到了较快的恢复与发展。1975年是二师的最好时期,比组建二师以来较好的1968年,各方面都有了明显地发展与提高。
管理局时期(1976—1985年)
一、恢复阶段(1976—1978年)
1975年10月3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征得沈阳军区同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了《关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请示报告》。12月27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改变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体制问题的批复》。
1976年2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在佳木斯市成立,同时,撤消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
1976年2月,黑龙江省宝泉岭国营农场管理局在宝泉岭正式成立,同时撤消了生产建设兵团二师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合江分局。当时,归属于宝泉岭管局领导的农场有:二九○(曾名军民)、绥滨(曾名松江)、江滨、军川、名山、延军(原延兴)、共青(原青年、曾名向阳)、宝泉岭、新华(原伏尔基河)、普阳、汤原、依兰、梧桐河、鹤立河、莲江口、香兰共16个农场。原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合江分局的合江良种场,并入宝泉岭管局科研所。原二师所属的独立一团(嘉荫农场)、独立二团(铁力农场)交由绥化管局领导。原二师所属的工业、商业、外贸、电力、交通以及文教卫生等企事业单位,统由宝泉岭管局直接领导。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以后,新成立不久的宝泉岭管局,面对“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后果,任务非常艰巨。自1976年至1978年是恢复农场经济建设的阶段。这三年,在政治战线上,开展了揭批“四人帮”与基本路线教育,开始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使广大干部与群众开始认识了“四人帮”的危害和影响。在经济战线上,开展了“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并提出了普及大寨场的口号,确定了相应的指标。同时,总结了耕作改制的经验,制定了机务、物资、种子、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要点。1978年下半年,开始注意到分配问题,制定了农牧生产队超产利润奖试行草案。各农场开始试行财务包干办法。在科学文化战线上,召开了宝泉岭垦区的第一次科技大会,召开了优秀教师代表大会,表彰和奖励了一批先进科技工作者与先进教师,重新明确肯定了知识分子是劳动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由于当时总的工作方针还没能摆脱“左”的思想影响,经济建设处于徘徊不前。从经营成果上看。这三年尽管有一年盈利,但有两年亏损,盈亏相抵后,尚亏4655.1万元。
二、转折阶段(1979—1982年)
1979年至1982年,是宝泉岭垦区经济建设的转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指引全垦区的工作重点转向了农场的经济建设。通过开展真理标准的大讨论,重新确定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各方面的拨乱反正,比较彻底地解决了历史上和“文化大革命”中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落实了党的各项政策。在中央提出的“调整、整顿、改革、提高”方针指引下,1979年2月,将鹤立河农场撤消,并入了新华农场,少部分生产队并入了莲江口农场。1979、1980、1984年,先后又把香兰、莲江口、梧洞河农场移交给黑龙江省劳改系统领导(1985年底,梧洞河农场又交回了宝泉岭管局)。从1982年开始,进行了为时两年半的企业整顿,对全局所有农场及局直属的企业,全部进行了整顿。在整顿过程中,加强了计划、财务、物资等各项管理工作;调整了劳动组织;整顿了劳动纪律,落实了责任制。对农场的领导机关,进行了初步改革。使全垦区的经济开始复苏。与此同时,在全垦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与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与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在1979—1982年的转折阶段中,尽管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由于旱涝等灾害的影响,经营成果还不十分理想。这四年,有两年盈利,两年亏损,盈亏相抵后,尚亏2178万元。然而,如果没有这一伟大转折,损失将更加严重。
三、发展阶段(1985—1985年)
1983年至1985年,是宝泉岭垦区不断前进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二大和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推动着垦区的各项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83年在完成企业整顿收尾工作的基础上,首先在汤原农场实行了自负盈亏的大包干责任制。在全垦区的绝大部分生产队,落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它行业,则分别实行了联产联利或联利承包责任制。1983年底至1984年初,传达贯彻了赵紫阳总理视察新疆垦区时指出的国营农场“一死二穷”与兴办家庭农场的指示。在全垦区除了继续稳定了联产、联利承包责任制之外,1984年,试办了14个职工家庭农场。1985年,全面展开了以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到1985年底,共兴办家庭农场24746个。在这改革前进的三年中,多种所有制形式相继出现,集体、个体经济得到了鼓励、支持与发展;过去比较单一的产业结构与经营方式,开始进行了调整,使垦区的经济建设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除继续坚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与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之外,又开展了读书和读书演讲活动。与此同时,广泛地开展了普法教育,使社会风气有了明显的好转。自1984年11月开始,根据党的十二大关于整党的决定精神,从局党委与机关,到局直各单位、各农场,分期分批地开展了整党工作。通过整党,使绝大多数党员增强了党性,端正了党风,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党的战斗力,有效地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在整党的同时,认真抓了领导班子的建设,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重点对场级班子进行了调整。1985年,全局场级干部平均年令为44.6岁,比调整前下降了2.4岁。其中,具有大专文化的占66%,比调整前增加了15.6%。各农场都配上了总农艺师、总工程师,有四个农场配上了总会计师。
在迎着改革向前发展的三年中,尽管有两年遭到了严重的洪涝灾害,但经受住了考验,自1983年至1985年,连年盈利,累计达4055.3万元。如扣除1985年交回宝泉岭管局的梧桐河农场亏损的71.6万元,尚盈利3983.7万元。
分局时期(1996年至今)
1996年,根据总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原则精神,全面改革现行管理体制,精简机构,分流人员,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建立适应垦区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成立黑龙江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黑龙江省农垦(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和黑龙江省宝垦实业总公司,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农垦(集团)总公司派出机构。内设一办九部:即办公室(党办、行办、政研室、民政局、史志办、机关党委)、劳动安全保险部(劳动局、人事局、劳动安全监察局、社会劳动保险局)、计划财务部(计委、统计办、项目办)、资产监管审计部(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处)、纪检监察部(纪委、监察局)、农业经济发展部(农业处、农机处、畜牧渔业处、林业处、水利局、水稻开发办、科技处)、工业经济发展部(经委、招商局、技术监督局)、政治工作部(组织部、编委办、宣传部、统战部、老干部处)、群团工作部(工会、团委、庭院经济办)、社会事业部(教育、卫生、建委)。行政部门由30个减少到10个,人员由299人减至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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